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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的意见
作者:党委、纪委  日期/时间:2014/1/24 15:34:00  点击:6188  我要评论

      

 

关于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的意见

 

为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,根据上级文件精神,结合我校实际,特提出以下意见:

一、统一思想,明确责任。师德师风建设是教师做好教育教学工作的先决条件,是促进教育事业健康发展的有力保证。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,既是时代要求、家长期待,更是学校使命、教师责任。作为江苏省泰兴中学教师,理应担当责任,遵纪守法,廉洁从教,做青少年健康成长的引路人,做良好社会风尚的引领者。

二、明确方向,践行承诺。加强师德师风建设,是我校持续发展的基本路径。要积极调动学校行政组织力量,加强舆论宣传,强化典型教育,促进良好师德师风的进一步形成。身处教书育人一线的教师,必须遵守师德规范,信守师德承诺,追求崇高,拒绝诱惑,以身立教,以德树人,做良好师德师风的践行者,做人民满意的“好教师”。

三、严明要求,强化监督。寒假在即,作为泰中教师必须做到“五不”:一不索要或收受学生家长钱物、有价证券;二不要求学生家长为自己谋取不当利益;三不组织或参与有偿家教、有偿补课;四不私自在校外兼课、兼职;五不强迫、动员、诱导学生接受各种形式的有偿辅导。凡违反上述规定,一经查实,给予以下处理: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的,年终考核不得评为合格或以上等次,年终奖励性绩效工资不予发放,三年内不得参加评优评先,不得申报高一级职称。学校中层以上干部或拥有荣誉称号的骨干教师从事有偿家教的,除按上述办法处理外,给予免职处理或报请取消相应荣誉称号。情节严重的,报请市纪委,市监察局,市教育局处理。

为加强监督,学校专设师德师风建设举报电话和举报信箱,受理学生,家长和社会实名举报,并根据所反映的线索,认真开展调查核实工作。举报电话:87650035    13801439889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江苏省泰兴中学校长室

中共江苏省泰兴中学委员会

中共江苏省泰兴中学纪律检查委员会

二〇一四年一月二十四日

 

 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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