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江苏省泰兴中学领导班子关于执行中共中央、江苏省委、泰州市委、泰兴市委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各项规定的办法
作者:校长室、党委、纪委  日期/时间:2013/3/14 8:32:00  点击:5548  我要评论

      

      江苏省泰兴中学领导班子关于执行中共中央、江苏省委、泰州市委、泰兴市委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各项规定的办法

(征求意见稿)

 

为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,落实中共中央、江苏省委、泰州市委、泰兴市委关于改进工作作风、密切联系群众的各项规定,弘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,结合我校实际,制定如下执行办法。

一、深入调查研究。全面深入了解教育教学和后勤服务的真实情况,准时参加学校组织的中心活动,不无故缺席;每学期参加听课、评课活动不少于10次,与教师、职工、学生、家长面对面交流不少于10人次,并做好工作记录。

二、切实解决问题。广泛听取群众意见,及时收集、汇总、会办涉及学校发展的合理化建议,讲真话,摸实情,对存在问题及时研究解决,重点难点问题跟踪督办。

三、严控发文数量。压缩各类综合文字材料的篇幅,做到简明扼要,言之有物,增强针对性和可操作性。没有实质内容、可发可不发的文件一律不发,尽量运用网络、电话等形式发送或传达文件、通知等。

四、精减会议活动。坚持少开会、开短会,力戒空话、套话,原则上不读文稿。会议活动不摆鲜花、不设席卡、不挂会标。

五、简化接待工作。减少接待人员,不打欢迎标语,不用水果、香烟等招待来客;确需安排工作餐的,原则上在食堂就餐;安排校外就餐的,须严格履行审批程序。

六、遵守用车规定。严格执行《公务用车管理若干规定》,严禁公车私用。外出学习、调研、考察、开会等,提倡集中乘车或乘坐公共交通工具,减少租赁用车。

七、实施“三务”公开。进一步扩大党务、校务、财务公开。在职评、考核、评优、评先、入党、提干、招生、招标等工作中,凡可公开的事务,及时予以公开,自觉接受群众监督。

八、严守廉政准则。自觉加强个人道德修养,清廉治校、廉洁从教,从严要求配偶、子女、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,不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。遵守财经纪律,不违反规定干预物资采购、工程基建等经济活动。

学校领导班子严格执行上述规定,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先要做到,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坚决不做。加强对执行情况的督促检查,凡违反上述规定的,依纪依规严肃追究责任,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,给予党纪政纪处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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