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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校纪委工作职责
作者:纪委  日期/时间:2013/4/15 8:31:00  点击:5366  我要评论

      

 

学校纪委工作职责

 

工作范围:纪律检查、监察

工作职能:教育、保护、监督、惩处

纪委的主要任务:维护党的章程和党的其它法规;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,检查各支部、党的干部和广大党员执行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和决议的情况及违反党的纪律的行为,服务学校的改革,发展和稳定;协助校长室依照国家的法律、法规或政策、命令行使行政监察职权。

纪委的经常性工作是:制定、监督、实施学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;定期召开纪检监察工作会议,组织学习纪检监察业务知识,研究学校的纪检监察工作,坚持预防为主,加强制度建设,前移防腐关口;经常对党员进行党风党纪的教育,增强党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;协助行政及有关部门对监察对象进行遵纪守法、廉政勤政的教育;协调行政指导有关处室对教职工开展师德师风教育;监督检查对象贯彻执行国家法律、法规、政策和决议、决定以及各项规章制度的情况;查处党员违反党纪的案件,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;受理个人或单位对监察对象违反国家政策、法律、法规、以及违反政纪的检举和控告,查处监察对象违反国家政策、法律、法规和违反政纪的行为;协助校长室处理非监察对象(教职工)违反法律、法规和校纪、校规的行为;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,维护党员的民主权利;受理监察对象不服纪律处分的申诉,保护举报人和监察对象的合法权利;加强校园廉政文化建设,宣传法制法规,营造清正校风;协助、组织中层及以上干部述职述廉、民主测评活动;完成党委校长室交办的其它工作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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